秦烈眉毛微微一挑。
“义从官?”
在大明军制中,三千营是一支极为特殊的部队。
虽然名为三千,实则战力顶峰时逾数万。
其核心组成,便是自洪武、永乐年间归附的蒙古精锐,俗称义从。
这些人精通骑射,尤其擅长御马与侦察,曾是大明最锋利的眼。
“土木堡一战,主帅跑了,咱们被围在死人堆里。”
阿木尔的眼角有些湿润,那是被火熏的,也是被冻的,“瓦剌人没杀我们,说是同族,要把我们带回草原当奴隶,给他们驯马。刚才若不是大人……”
他说着,领着几个汉子齐刷刷地跪在了雪地里。
秦烈看着他们,目光如炬。
这几十人中,有几个虽衣衫褴褛,但露出的胳膊上肌肉虬结,那是长期骑马控弦才有的老茧。
更有几人,在如此寒冷的雪夜,竟能通过观察风向,下意识地寻找挡风的岩石缝隙驻扎,显然是极富经验的草原老兵。
“都起来。在大明这块地界上,穿了鸳鸯袄,就是自家兄弟。”
秦烈将他们一一扶起,声音不大,却在寂静的山峪里显得掷地有声。
“阿木尔,我听闻义从官不仅能识马性,还能在百里荒原中寻水觅草,可是真的?”
阿木尔苦笑一声:“那是保命的本事。只要有一口气,只要胯下还有马,我们就跑不丢。只是……咱们如今这副样子,哪还配得上‘三千营’这块牌子。”
“配不配,不是死人说的,是活人做的。”
秦烈指着身后的三百轻骑,“这些弟兄,原本也是被瓦剌人追得满地爬的逃兵。但我给他们火药,给他们肉食,教他们杀人的规矩,现在他们敢在雪夜奔袭五十里,烧了伯颜帖木儿的粮草。”
秦烈走到一匹战马旁,轻轻抚摸着战马带伤的鬓毛,回头看着这些蒙古义从。
“宣府现在是一座孤岛。杨洪老了,文官怕了,只有我秦烈还想在长城外扎下一颗钉子。我缺眼睛,缺能把战马养得比饿狼还快的马倌,缺能在茫茫大雪里带路的引子。”
阿木尔抬起头,那双原本空洞的眼中,一点点燃起了火苗。
那是自尊在绝望中复苏的征兆。
“大人若不嫌弃咱们这身烂骨头,阿木尔这条命,便是大人的。哪怕回不去京师,死在这边关,也好过回草原当马奴!”
“好!”
秦烈从怀中掏出一张温热的羊肉饼,一掰两半,递给阿木尔。
“跟着我,不保证能长命百岁,但能保证死得像个爷们儿。”
雪,越下越大,几乎要将这一线天封死。
秦烈坐在一块青石上,窄刃刀横在膝头。
他看着火光跳动的余烬,脑中飞速旋转。
这次突袭,伯颜帖木儿必然暴怒。
黑龙口的火起,是打响反击的第一枪,也是将自己推向官场火口的导火索。
但有了这几十个精通御马和地理的三千营残部,他的靖难营将不再是一支只会蹲在堡垒里打洞的土拨鼠部队,而是一支真正具备远距离机动能力的特战核心。
“大人,天亮前必须翻过这道岭。”
陈勋走过来,声音沙哑,“黑龙口的火,估计几十里外都能瞧见。宣府那边,怕是也要翻天了。”
“翻天就翻天吧。这大明的乾坤,早就该翻一翻了。”
秦烈起身,抖落一身积雪。
“上马!阿木尔,你带路,咱们绕黑山峡回墩堡。那里地势险,瓦剌骑兵不敢深追。”
“卑职领命!”
阿木尔翻身上马,动作干练利落,浑然不似刚才那个濒死的俘虏。「大明宣府悍卒在此,甲胄未卸,横刀尚温。在此恭请四方好汉,若觉这塞外风霜够烈、杯中烈酒够纯,恳请赐下一张必读票。」_c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