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这就是他叫醒别人的方式。
“睡吧。”芙洛丝忍不住笑了一声,“我守着你。”
这是她这么多天以来,露出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。
安德留斯声音好了不少,也恢复了精神,真好。
两个人互相搀扶,走过艾赫艾拉大峡谷,走过戈壁、群山,第二十天,找到了大路,来到了城镇。
终于!
荒野孤寂而空旷,每天看着稀薄的黄云,杂乱的碎石,阴森森又扭曲怪异的林木,忽然远远地看到人类活动的城镇,芙洛丝感动得都要落泪了。
带着安德留斯走了这么多天,她实在想找张干净软和的小床,什么都不在乎,好好睡一觉。
但是不行。
“我先去探一探,这里有没有其他同类的气息。”
这是个小镇子,人口只有两三百,大部分人务农,道路两边是层层叠叠、依坡而建的农田。
镇子里的人看到外来人,还是很新奇的,好多小孩都围在路边张望。
镇子里只有一条大路,东西向,从头通到尾,芙洛丝粗粗勘探了一下,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。
“最近的怪事越来越多了,从边境那边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。”一个老人坐在自家的矮墙下,眯着眼睛,抽着烟袋,缓缓说道,“都是外地人。”
“呵,”他身边的另一个老人翘着腿,把帽子往脸上一戴,遮住阳光,“恐怕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吧。”
“管他呢,外面发生什么大事,都和我们这些老骨头无关。我只要有口烟抽,有口酒喝,就知足了。哈哈哈——”
芙洛丝这才回去接安德留斯,兴高采烈地,“流浪的日子终于结束了!从今天起,我要恢复一日三餐的习惯,今天,我就要吃三餐。我还要痛痛快快地洗个澡,换干净衣服,啊,还要一觉睡到天亮——”
安德留斯笑着看着她,看她戛然而止,笑容也僵在了脸上。
“我们没有钱。”她说。
包裹、行李什么的,早丢在沙漠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了,他们身上只有一身脏兮兮的衣服,就连首饰,也在拉撒乌城的时候换掉了。
食物、干净的水、衣服、舒适的旅店,全都和他们没关系,他们是一对囊空如洗的流浪汉。
“往前走。”安德留斯揽过她的肩膀,不动声色往前走。
“嗯?”芙洛丝心中疑惑,扭头一看,他手上不知何时顺了过路人的一个钱袋子。
芙洛丝震惊了,那个倒霉的过客刚刚和他们擦肩而过,还什么都没察觉到。芙洛丝小声道:“等等!这样做不对吧,要是被发现——”
“就说我们是从尘港来的。”
芙洛丝闭上了眼。
安德留斯到底在尘港学了什么?
原来是计划在这座小镇好好休息几天,但安德留斯搞了这么一手……芙洛丝歇了一晚,便马不停蹄地出发了。
“走,赶紧走,我可不想被人当街指认,想想都丢人。”
赶路,去边境。为了雇车,安德留斯又……搞了一手。
安德留斯笑了,“放心好啦,亲爱的,要是真出了什么事,我就说都是我一个人干的,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。”
他们没有注意到,他们前脚刚离开,一个影子一样的人后脚就跟了上来。
“怎么样,有办法吗?”
芙洛丝等了好一会儿,才听到碧拉不太流利地将信息传递过来:“殿下,您的父亲说……”
她停顿了一下,才继续:“&039;去了这么久,一封信都不写,要用钱的时候,就想起来自己有爹了!&039;殿下,请原谅,这是原话,陛下让我说的。”
芙洛丝用食指挠了挠脸颊,有些不好意思:“怎么会呢?我一直都很牵挂你们的安危,只是……这边的事比较多,忙起来,我就忘了。想办法给我弄点钱,我在西里亚斯联合王国的边境,威斯特,有钱了,我就给你们写信。放心,我一切都好,也没吃什么苦头,就是钱花光了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