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推官得了指示,就离开知府公堂,回去办事。
而林大官人双手插袖,蹲在推官厅的前院,像是个老实巴交的良民,等候着刘推官请示归来。
他忽然听到,从府衙中路方向传来车马喧喧的杂音。
林大官人对推官厅的衙役说:“你们府衙定是来了大人物,可否去看看是谁啊。”
那衙役也挺好奇的,出去看了眼,回来告诉说:“是南京少司寇王老大人,就是被你们称为文坛盟主的那个人!”
林大官人抬起了手,但左右没有别人可拍,只能猛拍自己大腿,惊喜的叫道:“这不就巧了吗!”
推官厅衙役:“……”
恕他们无知,实在看不出你林大官人有什么值得惊喜的。
苏州城两县里,其实长洲县的县域面积远大于吴县,但为什么吴县却被称为首县?
全因为府衙就在吴县境内,甚至府衙和吴县县衙距离近到就隔着一条街。
所以刘推官派人去吴县县衙索要案卷时,所需时间是非常短的。
更别说邓知县巴不得将林泰来的案卷尽早报上去,早复审早执行。
结果在下午时候,林泰来逼奸致死案的相关案卷就送到了府衙推官厅。
午后县衙初审,下午府衙复审,我大明的审判效率从未如此之高过。
当即林泰来就被推到了推官厅外月台上,接受推官老爷的复审。
刘推官也是刑名老手了,一边看着案卷,一边引诱式的问道:
“林泰来!伱说你对吴县判决不满,所以来府衙上告,你到底有何不满之处?”
刘推官并没有上来就直接定性,而是引导着林泰来先暴露自己“底牌”。
林泰来叫道:“推府明鉴!邓县尊判的不对,他枉法啊!”
刘推官冷静的说:“如此多人指证,你对何氏言辞不轨,哪里枉法了?”
林泰来答复说:“设若按照邓县尊的逻辑,认定在下对何氏之死负责,那就应该对在下判刑。
那么案情影响恶劣,民愤极大,让木渎镇乡民大闹城中,影响了官府形象!
所以应当对在下从重处罚,判绞刑才是!
然而邓知县却只轻判了杖一百、流三千,这不是枉法又是什么?”
刘推官:“……”
他判了这么多年的案子,自诩也是精通刑名,今天居然被整不会了。
别人上告,都是为了减刑免罪!
而你林泰来上告,难道是为了从重加刑?做人能不能有点正常的逻辑?
刑名老手都懂,判案不仅仅是对照死条文,而且还是灵活的心理博弈!
如果看不懂案情各方的心理逻辑,那么随便判了就肯定要出事。
林泰来看了看天色,又催促道:“案情如此明晰,判决如此简单,推府为何迟疑不决?”
刘推官差点就把笔管捏断了,生平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重刑犯!
如果你不是有个分关主吏的身份,早就以“咆哮公堂”先打二十杀威棒了!
看刘推官还是没表示,林泰来情急叫道:“我的时间不多了!快判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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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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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六章 八十两的名园(求月票!)
虽然刘推官一再告诫自己要谨慎,判案尤其是重案容不得半点草率!
但他还是犯了个冲动的错误,重重的在县衙判词上签了字,复审维持了县衙的判决!
在现场的人其实都能理解刘推官的心情,主要是堂下的林大官人实在太气人了!
一个重刑犯在下面不停叫嚣“是男人就来判我”,哪个刑名官能能忍住不判他?
刘推官在案卷写下了最后一个字,完成了职责。
然后便抬起头准备骂几句泄愤,却见林泰来转身就跑了,不给刘推官机会。
“你们为什么不拦住他!”刘推官对左右衙役怒喝道。
衙役答道:“小的们眼见案子已经审完,以为不用留他了。
再说要收监和执行刑罚,也该是县衙动手,咱们府衙不用管那么具体。”
刘推官只能把案卷扔给了书吏,吩咐道:“拿到签押房用印,然后送回吴县!”
林大官人这个身背“杖一百、流三千”刑罚的危险重刑犯,又来到了街道上。
然后林大官人一路向南狂奔,终于在天黑前冲到了位于南城的察院。
然后在门口大喊一声:“巡按老爷在上!小人横遭府县联合构陷,有千古奇冤上诉!”
在眼下苏州城里,巡抚不在,那么司法权威最大的官员就是江南巡按,而巡按的临时驻地叫察院。
这可是“代天巡狩”的钦差,职责就是观风问俗,监察地方,清理刑案,纠正冤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