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自以为是自己记不清了的前半段是假的,因为楼思知从来不碰篮球,后半段,可能才是真的。
所以迟谕喜欢的人,原来不是他。
是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他哥。
迟谕从来都没有掩盖什么所谓的他以为的喜欢,因为oga喜欢的根本就不是他。
阳台上的那一个晚上,他以为迟谕在撒谎,为了他的心情而撒谎,他一直这样想,从所有行为里剖析他自以为的疑点。
却从未想过迟谕一开始就没撒谎,oga的确有个喜欢的人,和他很像。
楼灼在此时突然自嘲着想,确实,两个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,他对于迟谕不是最好的替身人选吗?
他臆想了这么久的oga的喜欢不过是一场梦,他以为oga留下的告别也是刺向他的最后一道利器。
迟谕心甘情愿为他做那么多,原来只是因为,他和他哥很像,温柔善良的oga爱屋及乌,在把他当成楼思知的每时每刻,对他言听计从,百依百顺。
此时一切归于原点,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只丑陋的乌鸦。
并不是什么所谓的,oga的心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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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是连更三天,字数一共一万字。
第37章 用楼灼的名字见他都不敢吗
迟谕在飞机上睡了一个好觉,再睁眼的时候,把眼罩摘下,已经到了南半球。
a市的夏天着实炎热,他前两年放暑假的时候也总往南半球跑,l国待的最久,加上他去年在这地方买了一栋楼,今年年初的时候装修好了,散了半年的甲醛,恰好适合他落地住着。
飞得时间太久,oga拖着行李箱出机场的时候精神很好,稍长的头发被他全部染黑了,内里的蓝色挑染全部消失后全黑的头发更显得他乖巧。
他落地的时候正好是当地是清晨,早上的l国很冷,上飞机的时候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高领衬衣,出来被风一吹不由得打了个喷嚏,oga下巴蹭了下衣领,心想他果然还是喜欢冷天气。
淡淡的,不让人新生厌烦的。
迟谕约的车准时到了,要去的地方在这地方有些偏僻,是当地的一个未开发区,至少去年他来的时候是这样的。
那时候他正值刚毕业缺设计灵感的时候,全球飞了一圈之后在l国落了地,找了个人比较少的城市坐当地的班车一坐就是一整天就为了找灵感,转了两三天之后他只奔着一个地方去了,面前是花田,对面身侧都是山川,旁边的山还有溪流淌过,搬个椅子坐在那地方看日出日落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。
迟谕那阵子想法一个接一个地涌来,但那地方太偏,从他住的酒店来返一天要四五个小时,为了加快自己的效率,他准备重新找个地方住。
他找到了当地的一栋有些老旧的三层别墅,别墅比a市那栋要大得多,一层还带一个小花园,二层有四间套房,三层两间房间分别带一个南北朝向的阳台,迟谕住的那间能从阳台上看见他喜欢的那片花田。
别墅的原主人是一位老太太,老太太平时住市中心,这别墅也无人居住许久了,听见迟谕要买下它,一边用法语嘀嘀咕咕地夸迟谕漂亮,一边忙不迭地要和迟谕签合同。
迟谕到地方的时候,拖着行李箱走下来,刚走到门口准备敲木栅栏上挂着的铃,正对着他的那扇门恰好开了。
一个冷眼冷脸的寸头青年推门出来,头都没抬,穿了一件洗的有些脱色的白上衣,把旁侧的木椅子拉过来靠上门,机械记忆般地抬手扫了下挂着的铃铛。
铃响了两秒,青年才慢缓缓地抬头往前看,他长手长腿,刚刚做事随意地很,却在抬眼的刹那僵了身子,乖张的模样霎时褪去,一动不动站在门口显得有些呆头呆脑。
他的眉峰上有一道伤疤愈合的白痕,横杠在眉上把眉毛分成了两节,断眉加寸头乍眼看过去是有些凶的面相,但他的五官其实并不锋利,混血的面容在有些角度甚至有些柔,浓黑的眸子很钝,和身后装修得暖色的房屋共处在一个画面里,像是故作凶悍的家养田园犬。
迟谕被他这幅明显呆愣的模样逗笑了,一边笑着一边继续往前走,行李箱的滚轮在石板子路上哐哐作响,把面前青年的思绪终于唤了回来,去接oga的行李箱。
迟谕也没客气,把箱子递给他,走进别墅了见着被改造得四面通透内饰先惊了一下,才眉眼弯弯语调轻松地对青年说:“好久不见,小木。”
被唤作小木的人手不停地抖,唇紧紧抿着,半晌才开口回道:“哥。”
当时他买下这栋别墅后就觉得太大了,他一个人住颇有些暴殄天物的意思,但他也只打算在这地方住两周,所以只请人把一层打扫了两间房间出来,他住一间另一间是杂物室。
l国的六七月是多雨的,未开发区设施不太完善,下三次雨就要停一次电,别墅房门外有一块挡雨的地方,他特地去市中心买了个可以摇的躺椅,下小雨停电的时候就在院子里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