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你去医院!”
“不用。”
“为什么啊!”
“不想去。”
自小到大,他就没有进过几次医院,头疼脑热自己捂着被子睡一觉,咬着牙也能撑过去。医院里挂号拍片拿药,一趟下来,要花掉不少钱。
沈括背过身,将衣服脱了下来扔在一边,准备自行处理手臂的刀伤。
陆嫣帮不上什么忙,又劝不动他,只能站在边上看着。
他转过身去,只留了背影给她。
沈括背上扎实紧致的肌肉,完完全全不同于陆嫣在健身房里看过的那些鲁莽的肌肉猛男,他这身肌肉是长年劳动累积起来的,充满了力量感。
他处理伤口的方式很粗糙,直接拿着酒精往伤口上浇,虽然伤口不算太深,但好歹是见了血,就这样直接用酒精浇,那可不得疼死啊!
陆嫣甚至没来得及阻止他,他的身子明显因为剧痛而轻微颤栗了起来,额间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粒。
“疯了吗!”
陆嫣跑过去,用干净的纱布擦拭他手臂上酒精和血迹,急切说:“肯定疼死了都”
怎么会不疼,沈括嘴唇都苍白了。
“消毒。”他嘶声说。
“没见过消毒直接把酒精往伤口上撒的!你不会处理就去医院啊!”
“不想去。”沈括睁开眼睛,有气无力地说:“缓缓就好了。”
陆嫣一边责怪他抠门,一边擦干净了他的伤口四周,然后翻找着医药箱里止血的云南白药膏,用指尖缀了给他一点一点地涂抹在伤口上。
因为害怕弄疼他,她涂抹药膏的时候还会凑近了,轻轻地吹拂伤口。
沈括感受着丝丝凉风抚过手臂皮肤,细细的,痒痒的。
陆嫣给他包扎了手臂,虽然她也不专业,但好在伤口不算深,应该没有大碍。
“以后生病或者受伤,还是要去医院的。”
沈括没有回应,他盯着她看了许久。
她长相虽与陆臻神似,但是眉眼间带一点天然的呆气,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,都是认认真真。
似乎她对每一个人,都是这么的好。
沈括从来不知道,被女孩子精细地照顾着,会是这样一种软软的感觉。
自从家里唯一的女人离开以后,十多年来,沈括的生活一直冷冰冰、硬邦邦,再也没有感受过一丝一毫的柔软。
而陆嫣自小被照顾被宠爱,本来也不会照顾别人,性子大大咧咧,更算不上体贴细腻的那种女孩,却在无意间,把仅有的温柔…都给他了。
沈括像是留评前300名,都有红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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