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!”
“考虑考虑不?大个八、九岁不是事,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,赶紧出手,投其所好!”
钟华忍着他的聒噪,“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。”
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,“我喜欢她”。以欣赏的语气,问心无愧,坦坦荡荡。
他喜欢宁馥。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。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,走向成熟,背负沉重,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。
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,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。
而不是耽于情爱。
他自己于这些,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。
关童讪讪地闭嘴了。
钟华却突然笑了,“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。”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,“她比你可爱太多。你要多向宁馥学习,老关。”
宁馥好吃,嗜甜,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,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,总是喝劣质奶茶,不在意外表,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。
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,每天这个点就去买。
钟华挂断电话,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,便听见宁馥在喊他。
“钟华,你来,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!”